歐盟文教資訊系列報導之71-新居禮夫人計畫:研究與創新機構職員交換計畫
研究與創新人員交換方案(RISE)的主旨在於藉由研究和創新人員的交流,促進國際與跨部門的合作,共同分享由研究到市場的知識和構想(反之亦然)以促進科學進步與創新發展。
一、目的:
促進研究與創新的分享文化,歡迎並獎勵創造力和創業精神,協助把創意轉化為創新產品、服務或程序。
二、合作型態與計畫期限:
參與機構需就其研究專業共同提出一研究創新計畫;人員交換期程為1-12月不等。
三、研究領域:
無特定限制。
四、參加部門型態及國家:
* 參加部門型態
* 學術部門:可授與學位的公私立高等教育機構、以研究為主要任務的公私非營利研究組織、國際歐洲組織(如CERN, EMBL)。
* 非學術部門:不屬於學術部門的機構,例如私人企業(包括中小型企業)、非營利或慈善組織(非政府組織、信託等)、博物館、醫院、國際組織(如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等。
* 參與國家
* 參與國家類型有三:歐盟會員國(MS)、鄰近國(AC)、其他第三國家(OTC);其他第三國家指非屬歐盟會員國,或鄰近國者。
* RISE方案的最少參與國家
* 至少三個地處於三個不同國家的機構;其中有二個機構地處於不同的歐盟會員國(MS)或鄰近國(AC),另一機構處於第三國家(TC)。
* 如果三個機構都來自於歐盟會員國(MS)與鄰近國(AC),至少有一機構須來自於學術部門,而另一機構來自於非學術部門。
五、計畫執行要點:
* 地處於歐洲(歐盟會員國和鄰近國)和歐洲以外(第三國)的學術與非學術機構(尤其是中小企業)皆可提出申請。
* 涵蓋年輕學者與資深研究人員,亦可擴及支援該計畫研究和創新活動的行政、管理與技術人員。
* 交流活動主要目的在於促進參與者間的截長補短與協同合作,並建立人脈網絡關係,承辦研討會和國際會議以促進研究與創新人員的知識共享、新技能取得和職業發展。
* 交流活動可聚焦於單一(跨部門間或國際)的流動性,或多項(跨部門間和國際)流動性的結合。
* 本方案對下列職員交換提供補助:
* 在不同歐盟會員國、鄰近國,跨部門機構的職員交換;
* 來自歐盟會員國、鄰近國的研究員、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至第三國家交換;
* 列名在Horizon 2020計畫附錄Ai的第三國家研究職員,至歐盟會員國、鄰近國的交換。
* 本方案不對下列職員交換提供補助:
* 單一國家(第三國、同一歐盟會員國或鄰近國)內機構間的交換;
* 不同國家、單一部門的交換;
* 第三國家間不同機構的交換;
* 未列名在Horizon 2020計畫附錄Aii的第三國家研究職員,至歐盟會員國、鄰近國的交換。
六、申請期限:
2014年申請截止日期為4月24日布魯塞爾時間下午5時。
七、臺灣的參與方式:
研究與創新機構職員交換方案申請無國家限制,但臺灣不能直接申請本方案補助,惟可針對計畫模式以第三國家身份參與。
資料來源:教育部電子報
http://epaper.edu.tw/windows.aspx?windows_sn=14411
臺灣與歐盟的合作交流平台
A Platform for Exchange and Understanding between EU and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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