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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7
歐盟「新伊拉斯莫斯計畫」:青年領域之能力養成
一、歐盟於2014年1月1日正式實施期程至2020年之「新伊拉斯莫斯計畫」,該計畫先驅策略重點之一為「青年」(Youth)。「青年領域之能力養成」(簡稱「能力養成」,Capacity Building in the field of Youth)並列為「新伊拉斯莫斯計畫」行動方案二:「創新與典範實務交流合作」(Cooperation for Innovation and the Exchange of Good Practices)項下四子方案之一,其內涵包括:對與青年主題相關之跨國合作;如政策對話、實務交流、舉辦會議或工作坊等
活動提供補助。

二、該子方案由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教育組對話窗口-歐盟文教總署(DG EAC)負責策略統籌,歐盟教育、視聽、及文化執行署(EACEA)執行,惟機構方可提出申請。可參與國家分類依「新伊拉斯莫斯計畫」指引(Programme Guideline)分類如次:方案參與國(Programme
Countries)、伙伴國家(Partner Countries)。其中方案參與國分類為歐盟會員國(Member States of the EU)、非歐盟會員國之方案參與國(Non EU Programme Countries)。伙伴國家則分類歐盟鄰近伙伴國家(Partner Countries Neighboring the
EU)、其他伙伴國家(Other Partner Countries,臺灣屬此類)。

三、「青年領域之能力養成」子方案主軸雖為加強歐盟與鄰近伙伴國家之交流,其他伙伴國家(如臺灣)相關機構,亦可會同歐方合作機構,由歐方機構提案申請參與。活動內容可為:於青年領域中鼓勵政策對話、合作、網路建立、實務交流等相關活動,型態可為研討會、大小型會議、工作坊等;主題亦可包含大規模的青年活動;資通訊媒體等工具開發;青年事務工作方法、工具及素材的發展;青年事務工作課程、訓練模型、文檔工具開發等。

四、申請截止日期:
(一)2014年4月3日布魯塞爾時間中午12時: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2
月28日間擬執行之計畫。
(二)2014年9月2日布魯塞爾時間中午12時: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7月
31日間擬執行之計畫。

五、方案詳情請洽計畫相關網站:
http://ec.europa.eu/programmes/erasmus-plus/index_en.htm
http://eacea.ec.europa.eu/erasmus-plus_en

六、旨揭資訊亦刊載於教育部電子報第604期。
2014-02-14
歐盟「新伊拉斯莫斯計畫」簡介
歐盟於2014年1月1日始,正式實施期程至2020年的青年人才教育計畫「Erasmus+」。此方案包含三大行動方案:個人學習移動(Learning Mobility of Individuals)、創新與典範實務交流合作(Cooperation for Innovation and the Exchange of Good Practices)、政策革新支援 (Support for Policy Reform);亦含其他方案:莫內計畫相關活動(Jean Monnet Activities)與運動(Sport)等。

本計畫由歐盟文教總署(DG EAC)負責策略統籌歐盟教育、視聽、及文化執行署 (EACEA)執行,只要是機構方可提出申請。參與國家分類如下:方案參與國(Programme Countries)、伙伴國家(Partner Countries)。其中方案參與國分類為歐盟會員國(Member States of the EU)、非歐盟會員國之方案參與國(Non EU Programme Countries)。伙伴國家則分類歐盟鄰近伙伴國家(Partner Countries Neighboring the EU)、其他伙伴國家(Other Partner Countries,臺灣屬此類)。

「新伊拉斯莫斯計畫」(Erasmus+, 2014-2020)三大行動方案包含的子方案如下:

一、個人學習移動行動方案(Learning Mobility of Individuals)

(一)4個子方案:
* 1.Mobility projects in the field of education, training and youth
促進青年學生於教育、訓練、青年等項目下進行跨國移動學習交流。
* 2. Large scale European Voluntary Service events
促使青年參與歐洲跨國志工交流活動。
* 3.Joint Master Degree(JMD)
大專校院協同碩士課程;為一國際化、提供跨國碩士學習課程(以及獎學金)的教育方案(含60、90或120歐洲ECTS學分)。此平台成員除包含至少三所來自三個不同方案參與國的高等教育機構外,亦可邀請來自其他國家、領域之教育與非教育機構參與。
* 4. Master Student Loan Guarantee
進修碩士課程的歐洲學生可藉「貸款保證計畫」獲得補助。

(二)主要參與國家:方案參與國或歐盟臨近伙伴國家。我大專校院可成為第3項子方案「大專校院協同碩士課程」協同伙伴(非主要申請人)。

(三)申請截止日期:3月27日布魯塞爾時間中午12時。

二、創新與典範實務交流合作(Cooperation for Innovation and the Exchange of Good Practices)

(一)4個子方案:
* 1. Strategic Partnerships in the field of education, training of youth
支援與創新實務有關,於機構、地方、區域、各國、跨國等各層面之發展、知識轉移、執行等相關合作活動。
* 2. Knowledge Alliances
知識聯盟;高等教育機構與產業界跨國、有組織、以結果為導向的創新實務合作計畫。
* 3. Sector Skills Alliances
產業技術聯盟;提昇在職訓練計畫內容、補足目標產業所需技術的計畫。
* 4. Capacity building in the field of youth
對方案參與國、伙伴國家於青年交流領域之跨國合作;如政策對話、實務交流、舉辦會議或工作坊等活動提供補助

(二)主要參與國家:無明令規定其他伙伴國家不可參加,目前主軸為加強歐盟與鄰近伙伴國家之交流。其中「Capacity Building in the field of Youth」子方案對我機構開放參與(非主要申請人)。


(三)申請截止日期:4月3日布魯塞爾時間中午12時。

三、政策革新支援 (Support for Policy Reform)

(一)包含1個子方案:
* 1.Structured Dialogue: meeting between young people and decision makers in the field of youth
對促進青年與公共行政部門決策者對話之計畫提供補助。

(二)主要參與國家:僅方案參與國或歐盟鄰近伙伴國家方可參與。

(三)申請截止日期:4月30日布魯塞爾時間中午12時。

四、莫內計畫(Jean Monnet Activities)

(一)包含6個子方案:
* 1.Jean Monnet Module
莫內模組課程;與歐盟研究相關之短期課程。
* 2.Jean Monnet Chair
莫內講座;大專校院教授或資深講師擔任講座,教授歐盟相關課程。
* 3.Jean Monnet Excellence Centre
莫內卓越中心;從事歐盟資訊研析與推廣;僅設有Jean Monnet Chair之機構方可申請設立。
* 4.Jean Monnet Support to Institutions and Associations
莫內機構/協會協助方案;對進行歐盟相關研究教學活動之教師、訓練、機構提供補助。
* 5.Jean Monnet Networks
莫內跨國資訊網;該資訊網活動包含資訊蒐集、經驗與知識分享等相關項目。
* 6.Jean Monnet Projects
莫內方案;對與歐盟相關之創新、跨領域、資訊傳播等相關計畫提供補助。

(二)主要參與國家:開放予世界各國。

(三)申請截止日期:3月26日布魯塞爾時間中午12時。

五、運動 (Sports)

(一)包含2個子方案:
* 1.Collaborative Partnerships in the sport world
對與運動相關之發展、知識轉移、創新實務執行等跨領域合作計畫進行補助。
* 2.Not-for-profit European sport events
對執行與社會包容、平等機會等相關策略於歐洲進行之活動提供補助。

(二)主要參與國家:目前主軸為加強歐盟與鄰近伙伴國家之交流。其中「Collaborative Partnerships in the sport world」子方案對我機構開放參與(非主要申請人)。

(三)申請截止日期:5月15日布魯塞爾時間中午12時。
2014-01-27
歐盟「新居禮夫人計畫」:研究與創新機構職員交換計畫
歐盟文教資訊系列報導之71-新居禮夫人計畫:研究與創新機構職員交換計畫

研究與創新人員交換方案(RISE)的主旨在於藉由研究和創新人員的交流,促進國際與跨部門的合作,共同分享由研究到市場的知識和構想(反之亦然)以促進科學進步與創新發展。

一、目的:
促進研究與創新的分享文化,歡迎並獎勵創造力和創業精神,協助把創意轉化為創新產品、服務或程序。

二、合作型態與計畫期限:
參與機構需就其研究專業共同提出一研究創新計畫;人員交換期程為1-12月不等。

三、研究領域:
無特定限制。

四、參加部門型態及國家:
* 參加部門型態
* 學術部門:可授與學位的公私立高等教育機構、以研究為主要任務的公私非營利研究組織、國際歐洲組織(如CERN, EMBL)。
* 非學術部門:不屬於學術部門的機構,例如私人企業(包括中小型企業)、非營利或慈善組織(非政府組織、信託等)、博物館、醫院、國際組織(如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等。
* 參與國家
* 參與國家類型有三:歐盟會員國(MS)、鄰近國(AC)、其他第三國家(OTC);其他第三國家指非屬歐盟會員國,或鄰近國者。
* RISE方案的最少參與國家
* 至少三個地處於三個不同國家的機構;其中有二個機構地處於不同的歐盟會員國(MS)或鄰近國(AC),另一機構處於第三國家(TC)。
* 如果三個機構都來自於歐盟會員國(MS)與鄰近國(AC),至少有一機構須來自於學術部門,而另一機構來自於非學術部門。

五、計畫執行要點:
* 地處於歐洲(歐盟會員國和鄰近國)和歐洲以外(第三國)的學術與非學術機構(尤其是中小企業)皆可提出申請。
* 涵蓋年輕學者與資深研究人員,亦可擴及支援該計畫研究和創新活動的行政、管理與技術人員。
* 交流活動主要目的在於促進參與者間的截長補短與協同合作,並建立人脈網絡關係,承辦研討會和國際會議以促進研究與創新人員的知識共享、新技能取得和職業發展。
* 交流活動可聚焦於單一(跨部門間或國際)的流動性,或多項(跨部門間和國際)流動性的結合。
* 本方案對下列職員交換提供補助:
* 在不同歐盟會員國、鄰近國,跨部門機構的職員交換;
* 來自歐盟會員國、鄰近國的研究員、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至第三國家交換;
* 列名在Horizon 2020計畫附錄Ai的第三國家研究職員,至歐盟會員國、鄰近國的交換。
* 本方案不對下列職員交換提供補助:
* 單一國家(第三國、同一歐盟會員國或鄰近國)內機構間的交換;
* 不同國家、單一部門的交換;
* 第三國家間不同機構的交換;
* 未列名在Horizon 2020計畫附錄Aii的第三國家研究職員,至歐盟會員國、鄰近國的交換。

六、申請期限:
2014年申請截止日期為4月24日布魯塞爾時間下午5時。

七、臺灣的參與方式:
研究與創新機構職員交換方案申請無國家限制,但臺灣不能直接申請本方案補助,惟可針對計畫模式以第三國家身份參與。

資料來源:教育部電子報
http://epaper.edu.tw/windows.aspx?windows_sn=14411
2014-01-27
歐盟「新居禮夫人計畫」:創新訓練網路
歐盟文教資訊系列報導之70-新居禮夫人計畫:創新訓練網路

創新訓練網路方案主旨在於訓練新一代具有創造力、創業力、創新力的青年研究員(early-stage researchers),使其可面對現有以及外來的挑戰;並且將知識、構思成功轉換為對社會經濟有利的產品與服務。子方案有三:歐盟培訓網絡(European Training Network, ETN)、歐盟工業博士(European Industrial Doctorates, EID)、歐盟雙聯博士(European Joint Doctorates, EJD).

一、目的:
ITN著重於提昇研究品質的卓越、研究能力的組織和博士生的培養,並致力於拓展傳統學術研究培訓範疇,期賦予研究人員同時具有研究以及其他應變能力。本方案計畫透過國際性、跨學科和跨部門的人員交換,以及創新思維交流,加強研究員在學術研究和非學術領域(如計畫簡報訓練、制定商業企劃書等)的職前訓練。

二、合作型態與計畫期限:
* ETN:所有的受益單位(Beneficiaries)須雇用至少一位研究員。
* EID: 合作型態有二:
* 在計劃期程中,研究員為受益單位所雇用,唯需派遣至其他受益單位或伙伴機構服務;
* 每位研究員就其在不同單位的工作期限,為不同受益單位分別雇用。
* 每位研究員須在計畫中的非學術部門(non-academic sector),服務至少一半期程。
* EJD: 同EJD要點一與要點二。
* 計畫總期程通常為48個月。研究員的雇用期限為3-36個月。

三、研究領域:
申請者可自由決定研究領域。所有歐盟公約中列出的研究領域及科技發展主題皆具申請資格(歐洲原子能共同體公約EURATOM所列研究項目除外) 。

四、參加部門型態及國家:
* 參加部門型態
* 學術部門:可授與學位的公私立高等教育機構、以研究為主要任務的公私非營利研究組織、國際歐洲組織(如CERN, EMBL)。
* 非學術部門:不屬於學術部門的機構,例如私人企業(包括中小型企業)、非營利或慈善組織(非政府組織、信託等)、博物館、醫院、國際組織(如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等。
* 參與國家
* 參與國家類型有三:歐盟會員國(MS)、鄰近國(AC)、其他第三國家(OTC);其他第三國家指非屬歐盟會員國,也非屬Horizon 2020計畫中規定的之歐盟鄰近國者。
* ITN方案的最少參與國家

五、計畫執行要點:
1. 歐洲培訓網絡(European Training Networks,ETN):ETN為多合作夥伴(multi-partner)研究培訓網絡,必須具有至少三個來自歐盟會員國或鄰近國的成員。在這個條件下,其他成員可以來自國際組織或是第三國家。雖然本計畫並沒有限制成員的數目,唯建議成員數保持在6至10個。

2. 歐盟工業博士(EID):至少兩個受益單位(Beneficiaries)在兩個不同的歐盟會員國或鄰近國。至少有一個受益單位必須具頒發博士學位的資格,一個受益單位必須來自非學術部門(企業單位)。參與培訓的研究員必須為博士班學生,至少須投注50%的計畫時間於企業單位。EID旨在培訓高技能研究員、提昇企業心態、創新研發及歐洲博士學位品質。

3. 歐盟雙聯博士(EJD):EJD的目的係於歐洲建立聯合博士課程,促進跨部門和多/跨學科的國際合作,建立雙聯或多重博士學位。

六、申請期限:
2014年申請截止日期為4月9日布魯塞爾時間下午5時。

七、臺灣的參與方式:
創新訓練網絡方案申請無國家限制,但臺灣不能直接申請本方案補助,惟可針對計畫模式以其他第三國家身份參與。

資料來源:教育部電子報
http://epaper.edu.tw/windows.aspx?windows_sn=14410
2013-11-29
2013年12月6日WTO與EU農產貿易研究論文研討會,名額有限,請儘速報名
EUTW Workshop Series: Agricultural Trade in WTO and EU(Dec.6,2013)
102年「WTO與EU農產貿易研究論文研討會」議程

一、研討會地點:金融研訓院402會議室(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62號)
二、研討會日期:民國102年12月6日(星期五)
三、主辦單位:台灣經濟研究院、政治大學歐洲聯盟研究中心、臺灣歐洲聯盟中心
四、議程
09:30- 09:40 報到
09:40- 09:50 貴賓致詞
農委會國際處蕭副處長佟瓊
臺灣歐盟中心鄭執行長家慶
09:50- 10:20 專題演講:國際發展視野下的糧食安全
發表人:王思為(南華大學歐研所助理教授)
10:20- 10:30 茶敘時間
10:30- 11:00 研究生論文發表會
論文:台韓比較: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兩國的糧食政策變遷過程(1995-2012)
發表人:徐靖旻(台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碩士班)(20分鐘)
評論人:張靜貞研究員(中央研究院) (10分鐘)
11:00-11:30 論文:三生有幸:從歐盟共同農業政策檢視另類農業食物之消費行為
發表人:鄧德盈(國立高雄餐旅大學台灣飲食文化產業研究所)(20分鐘)
評論人:王思為(南華大學歐研所助理教授)(10分鐘)
11:30-12:00 論文:歐盟農業政策改革與WTO農業談判互動關係之研究
發表人:陳逸潔(台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博士班)(20分鐘)
評論人:李舟生談判代表(經濟部經貿談判辦公室) (10分鐘)

連絡人:台灣經濟研究院國際處李毓蓉專員/ 02-25865000轉527
台灣經濟研究院國際處徐小姐 / 02-25865000轉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