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獎同學依照排序如下 :
1. 林孟潔
2. 蕭旭剛
3. 陳冠伶
由於台-歐來回機票補助原則是補助前兩位獲獎學生,每一位補助1,250歐元為上限,經評審委員討論過後,補助完前兩位後的結餘款,將補助第三位。
請獲獎學生於返國後一個月內,提供以下文件,以利核銷 :
1. 來、回機票票根正本
2. 機票收據正本 (抬頭 : 國立臺灣大學)
3. 台大請假證明影本 (符合出發以及回程時間)
4. 出國心得報告影本
5. 護照封面與入出境核章影本
6. 電子機票影本
7. 個人郵局帳戶影本
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詢問
02-33663366 #55797
劉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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