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歐洲暨歐盟研究學程」於第2學期開放申請,請見以下資訊或參考外文系公告。
一、申請時間:112年1月1日~5月31日
二、申請地點:
外文系辦公室
三、申請資格:
A歐語專精/ B歐語多元方案
修習及格某一歐語之進階語言課程第二學期課程(即歐語三下),或申請時正在修習其中一門歐語三下者。
註:若未修過任何上列課程、但已通過由台灣或外國機構所舉辦的歐語能力檢定B1程度或同等程度或以上的學生,則須檢附檢定證書正本與影本於申請時一併繳交,正本由本學程中心查驗後發還。
C歐盟研究方案
且曾於本校修習至少一門之及格「入門課程」(請見先修資格)或申請時正在修習其中一門課程者。註:若曾於他校或其他機構修習相同程度課程,需檢附成績單於申請時一併繳交。
四、申請流程:
學生須自行上myNTU學分學程線上申請提出申請;填妥申請資料送出後,列印申請表紙本並檢附歷年成績單一份(當學期正在修入門課程者,請附選課紀錄影本),經主系系主任(或所長)同意後,於每年一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將申請表及成績單送至本學程中心,審核通過後公佈申請核准名單。
臺灣與歐盟的合作交流平台
A Platform for Exchange and Understanding between EU and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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