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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臺灣大學法蘭西中山赴法交流獎學金即日起開放申請,7月23日截止收件

法蘭西中山赴法交流獎學金甄選簡章
一、提供單位:法國基金會
二、名額:3 名赴法國參加短期進修課程的中華民國籍臺灣大學在學學生
三、受獎期間:110 年 6 月至 111 年 5 月
四、補助項目:每位赴法國來回經濟艙機票補助上限 3 萬元臺幣
五、報名者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籍之臺灣大學在校生
(二) 參與歐盟中心 ESSCA 暑期課程者優先錄取
(三) 取得本校歐盟學程證明者優先錄取
(四) 修習本校歐盟課程三門課程以上,成績優異者優先錄取
(五) 持法國語文能力測驗證明將者佳
(六) 未曾領取其他獎學金
六、報名者應繳文件:
(一) 申請表
(二) 在學證明
(三) 歷年成績單
(四) 錄取通知/入學許可
(五) 英/法語測驗證明(加分文件)
(六) 自傳
(七) 讀書計畫
獎學金之申請文件均須以電子檔格式送交,紙本轉電子檔申請文件 請清晰掃描,勿使用拍照處理;紙本申請文件概不受理。 申請表請至臺灣歐洲聯盟中心(www.eutw.org.tw)網站下載。
七、甄選作業流程:
(一) 初選:即日起向國際處提出申請,申請文件最遲須於 110年 7 月 23 日前以電郵寄達,並於主旨註明「法蘭西中山赴法交流獎學金申請」。
(二) 複選:110 年7月底前由臺灣歐盟中心所組成之評審委員對符合報名資格之申請人進行審查,並決定最終人選。
(三) 評審標準:
1. 書面資料:包括在學成績、自傳、讀書計畫及個人經歷與傑出表現等(50 分)。
2. 面試:人品與態度、言詞與表逹能力、學識與見解(50 分)。
(四) 甄選結果公布日期:
甄選最終結果預定於 110 年 7 月 30 日前公告於臺灣歐洲聯盟中心網站。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與臺灣歐洲聯盟中心聯繫。(Tel: 23653457)。
八、錄取者注意事項:
(一) 受獎生返國後須出席臺灣歐洲聯盟中心所舉辦的相關說明 會,赴法就讀相關問題諮詢義務。
(二) 受獎人於法國安頓後,請主動通知歐盟中心在法相關聯繫方 式,中心會轉知獎學金提供單位作為後續聯繫方式。
(三) 結束學業返國後一個月內將研習成績及心得報告寄至中心電子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