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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學法蘭西中山赴法學位獎學金即日起開放申請,6月1日截止收件

法蘭西中山赴法學位獎學金甄選簡章
一、提供單位:法國基金會
二、名額:位赴法國就讀高等教育機構正式學位的具中華民國籍的臺灣大學學生
三、受獎期間:108年6月至109年5月
四、補助項目:赴法國就讀高等教育機構正式學位的具中華民國籍的臺灣大學學生,每位€4000歐元。
五、報名者資格
(一)以中華民國籍臺灣大學在校學生或具臺灣大學學歷(畢業三年內)赴法國就讀高等教育機構正式學位。
(二)在法國就讀非法語授課學位者則需於出發前檢附B1法語語文能力測驗證明。
(三)未曾領取其他獎學金。
六、報名者應
繳文件
(一)申請表
(一)在學證明
(二)歷年成績單
(三)錄取通知、入學許可
(四)英/法語測驗證明(最遲出發前需繳交)
(五)自傳
(六)讀書計畫

獎學金之申請文件均須以電子檔格式送交,紙本申請文件概不受理。
申請表請至臺灣歐洲聯盟中心(www.eutw.org.tw)網站下載。
七、甄選作業
流程
(一)初選:即日起申請者向本校臺灣歐盟中心提出申請,申請文件最遲須於108年6月1日前以電郵寄達ntueutw@ntu.edu.tw,並於主旨註明「法蘭西中山赴法學位獎學金申請」。
(二)複選:108年6月下旬前舉行面試,由臺灣歐盟中心所組成之面試評審委員會對國際處所推薦人選進行面試及書面審查,並決定最終人選。面試原則以外文及中文進行。
(三)評審標準:
1.書面資料:包括在學成績、自傳、讀書計畫及個人經歷與傑出表現等(50分)。
2.面試:人品與態度、言詞與表逹能力、學識與見解(50分)。
(四)甄選結果公布日期:
審核結果預定於108年7月1日前公告於臺灣歐洲聯盟中心網站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與臺灣歐洲聯盟中心聯繫。(Tel: 23653457)。
八、錄取者注意事項
(一)受獎生返國後須出席臺灣歐洲聯盟中心所舉辦的相關說明會,赴法就讀相關問題諮詢義務。
(二)受獎人在法國安頓後,請主動通知歐盟中心在法相關聯繫方式,中心會轉知獎學金提供單位作為後續聯繫方式。
(三)結束學業返國後一個月內寄研習成績及心得報告至中心電子信箱ntueutw@ntu.edu.tw。